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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汽车三包规定退换政策

2025-02-09 05:24:06 汽车 0人已围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三包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汽车三包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汽车三包新规全文?

第四十一条 家用汽车产品的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确定。

汽车三包规定,汽车三包规定退换政策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汽车三包新规全文?

汽车三包新规是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是该规定的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家用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家用汽车产品,是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用于私人自用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

第三条 家用汽车生产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三包责任。

第四条 家用汽车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家用汽车产品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

第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家用汽车产品时,应当认真查验产品标识、质量证明等相关文件,了解产品的性能、配置、质量、安全等信息。

第二章 三包责任

第六条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包括三包有效期和三包保修范围。

第七条 三包有效期为3年或者行驶里程为20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

第八条 三包保修范围包括家用汽车产品的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电器系统等主要部件。

第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更换或者退货。消费者选择维修的,应当免费维修;选择更换的,应当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家用汽车产品;选择退货的,应当免费退货。

第十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期外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更换或者退货。消费者选择维修的,应当支付维修费用;选择更换的,应当支付更换费用;选择退货的,应当支付退货费用。

第十一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期内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养不当或者意外事件造成损坏的,消费者应当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十二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期内因生产者的原因出现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第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期外发生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更换或者退货。

第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期内或者三包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要求赔偿损失。

车辆三包规定?

汽车三包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1、退换货,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2、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三包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三包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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