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新政,人工智能新政策
2024-11-10 14:41:08 人工智能 0人已围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工智能新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人工智能新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需要哪些支持?
基础理论、关键技术、支撑体系、产业应用。
基础理论上需要加大高校对理论的研究,学校对理论的重视。关键技术就是要自己掌握核心技术,不依靠国外能独立自主的完成,支撑体系需要政府,企业大力发展提倡新一代人工智能,对人工智能产业给予一些政策的优惠。
人工智能立法的定义?
当前,法律界和学术界对人工智能及其产业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如何定义人工智能?《条例草案》提出,人工智能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或者其控制的设备,通过对收集的外部数据进行学习、分析,感知环境、获取知识、推导演绎,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以及应用的能力”,同时明确了人工智能产业的边界,将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产业,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融合应用带动形成的相关产业纳入人工智能产业范畴。
同时,《条例(草案)》还要求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制定和完善统计分类目录,有序开展人工智能产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工作。通过完善人工智能统计监测制度,准确掌握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目前,深圳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方面相对薄弱,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创新上鲜有突破,大多数企业经营研发侧重于人工智能应用层面。针对这一问题,条例《草案》主要从致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四大方面进行了制度安排。其中,着眼关键核心环节,《草案》提出建立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建立覆盖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周期的扶持政策体系。
针对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的问题,《条例草案》规定探索建立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缩短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进入市场的审批链条和周期,建立新技术按风险管理制度,支持先试先用。其中,针对目前需求突出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应用做出专门性规定,“鼓励建立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的快速审核机制与互认机制,探索建立适用于人工智能类医疗器械的快速注册审批机制。”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核心驱动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人们对伦理问题的担忧。对此,《条例草案》还提出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明确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职责,加强伦理委员会对人工智能伦理的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规则。
开展人工智能立法,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和法理学研究的重大使命与学术责任.基于人工智能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前提认识,学界亟需从法的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层面系统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工智能立法的主体,内容与特征.中国人工智能立法,权力属于国家。
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得天独厚的优势?
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资源优势: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人口国家和第二大经济体,具有丰富的人力、物力和资源等优势,可以提供充足的数据和实验环境,支撑大规模的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开发。
市场优势: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和移动互联网市场,具有庞大的用户需求和应用场景,可以为人工智能的商业化应用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商业机会。
政策优势: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人工智能政策和规划,如《中国制造2025》、《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为人工智能的研究和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引。
人才优势:我国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拥有世界一流的人工智能研究团队和顶尖的人才,可以为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
技术储备优势:我国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储备,这些领域也是人工智能的重要应用领域,可以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提供技术基础和支持。
总的来说,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未来的发展中将成为重大的推动力,也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工智能新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工智能新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